发布时间: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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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我区人才队伍结构,加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储备培养一批适应二七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队伍,经二七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2021年实施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定向引进计划人数50名,具体岗位计划需求专业类别详见《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需求岗位分类及招聘人数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次为我区城乡规划、经济金融、生态园林等领域和重点行业急需紧缺专业,定向引进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 “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及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院校(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每年公布的名单及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 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为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9年、2020年的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在职研究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此次引进范围。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3.学习成绩优良,事业心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93年4月1日以后出),2019年、2020年的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
7.符合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不满5年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国(境)外留学生,报名时未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的;
5.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方式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郑人社〔2015〕33号)文件精神,简化引进人才程序,采取面试的形式确定引进人选。
五、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www.erqi.gov.cn)、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发布人才引进招聘公告。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本次引进将严格执行郑州市及我区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00至4月2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可登录郑州市二七区政府网,点击进入“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jpg格式,大小200kb以下)和个人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考试提交报名信息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还需打印《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一份(面试前现场审查时须提供)。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报考岗位必须符合《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需求岗位分类及招聘人数一览表》(附件1)规定的岗位专业要求,专业需求为**类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为《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专业目录》(附件2)所包含的专业。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1个工作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完善报名信息或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审查。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17:00。
(2)现场审查。2021年5月中旬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审查(需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场将采取“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考生资格审查时须佩戴医用口罩(自备),前后间隔一米,并自觉遵守审查现场工作要求。通过现场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本次引进面试的考生。
需提交的证件材料包括:
(1)本人填写的《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2) 面试现场审查应提供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打印),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及获得的奖励、荣誉等材料;
(6)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引进岗位紧缺需要,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引进计划按比例削减直至取消。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现场直接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将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时因考生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需设置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面试成绩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
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一同进入体检。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在二七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体检合格人员少于引进名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二七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引进人员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引进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1年,享受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经考核为合格的,享受管理岗位八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引进人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设岗聘用并核定工资待遇。在我区工作期间,本人取得公务员身份前,工资待遇统一按上述标准发放;取得公务员身份的,按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2.生活待遇。报到落户郑州市,并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符合申请郑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条件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符合申请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条件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3.住房待遇。报到落户郑州市,并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满足最低服务年限的,根据个人意愿,可选择享受住房补贴或免费入住人才公寓,两种待遇不重复享受。一是给予3万元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按5年期平均由区财政统一拨付。二是免费入住二七区提供的人才公寓,最长期限36个月;在未入住人才公寓期间享受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
4.政治待遇。定向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直接纳入我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可择优安排科级领导岗位;各用人单位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时对引进人才中的优秀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5. 其他待遇。按照人才相关政策给予全方位服务保障。
七、管理考核
定向引进人员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报到后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结合考生专业和全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安排用人单位,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定向引进人才由区委组织部与用人单位进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用人单位为主;引进人才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确需调离二七或辞职的要及时报告,由区委组织部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合理安排、调整引进人才的岗位,并将岗位、职务变更等情况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备案;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相关要求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八、其它事项
1.现场审查、面试通知和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拟引进人员公示等事宜均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试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确保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考试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对于违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本次引进工作政策解释权由郑州市二七区委组织部、二七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由二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九、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电话咨询相关问题。
咨询电话:郑州市二七区人才服务中心(0371-68186210)
郑州市二七区人社局(0371- 86089159)
监督电话:0371-68186090
附件:1: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需求岗位分类及招聘人数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