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紫金港校区东四教学楼的求是派出所办理,如果是单位政治审查,需单位出具公函,表明需要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材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 宿舍在住证明:紫金港校区学生在白沙综合楼;玉泉校区学生在8舍宿管办办理;
3. 填写附件现实表现证明,党委副书记签字(玉泉教五213戴志潜老师)、盖学院党委章(玉泉教五209);
4. 单位政审需该证明的公函。
携带以上四份材料,去往紫金港校区保卫处(纳米楼办事大厅),领取一份回执单。之后携带回执单和上述所有材料,去求是派出所(紫金港校区东4一楼)办理即可。
附件:现实表现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