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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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中心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参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形势监测分析、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评价;参与战略物资、原油成品油、应急物资储备等安全生产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政策法规、操作规程的制定;协同开展应急救灾物资收储、轮换、销售、处理和应急保供以及粮食应急等具体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我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对要求具有副处以上职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自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24:00,可登录指定招聘网站(https://campus.chinahr.com/xiao
zhao/yjwzbzzx/index.html)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bmp,500KB以下)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包括应聘者身份、学术及岗位资格证明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进入笔试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不再通知。
(三)笔试
全面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达到笔试合格人员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员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实际参考人数70%的通过率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
考察。按1:1比例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中,我中心可能通过电话、短信联系报考者,通知有关事项、核实相关情况,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咨询服务热线:010-64276191
储备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中心(代章)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