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26来源:教育教学办作者:系统管理员访问量:207


发布日期:2020-04-07 来源:事业管理司 打印本页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面向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正式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国家能源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为国家能源局履行全国能源行业发展、改革与监管职责提供信息服务、信息技术支撑和信息安全保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要求

1. 规划建设处

系统建设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京外生源的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要求熟悉信息化规划编制、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信息安全以及系统运维相关工作,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课题研究或实习经验者优先,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2. 信息安全技术处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岗位工作人员1名。专业为计算机类,京内生源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熟悉网络安全相关技术、法律法规及管理体系,熟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风险评估相关工作,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课题研究或实习经验者优先。

工作部门

岗位

专业

学历

生源地

招聘人数

规划建设处

系统建设管理岗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硕士及以上

京外生源

1

信息安全技术处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岗

计算机类

本科及以上

京内生源

1

 

(二)应聘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脱产统招统分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 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4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1日以后出生)。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京外生源必须符合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报名者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5. 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良好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文字处理软件;

6.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7.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网上报名:登录国聘网校招平台国家能源局校园招聘专区(网址:https://campus.iguopin.com)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 报名时间:2020479:005817:00

3. 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资格初审

信息中心将于5月中上旬按照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短信提示、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也可登录国聘网查看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5:1及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比例信息中心将视情研究确定是否继续招聘。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笔试成绩最低达到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按5:1比例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比例不足5:1,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根据疫情发展趋势,考试可能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现场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附件材料(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最高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论文答辩材料、科研成果等);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不能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考察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 公示。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国家能源局网站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 备案与聘用。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国家能源局备案,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要求办理聘用和落户等相关手续。

(六)试用期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将在国家能源局官网和国聘网发布考试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络畅通。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108800665558681805

技术咨询电话:010--88006612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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